统计师是职称,但具体属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国家统计局和人事部共同成立的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考务工作。该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人事司,负责制定考试大纲、编写考试用书以及命题工作。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包括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用书、统一试题和统一评分标准。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统计专业职称
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对应的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统计师、统计师、高级统计师和正高级统计师。不同级别的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具体对应关系为:助理统计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统计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高级统计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正高级统计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评价机制
统计专业人员的职称评审采取不同方式,助理统计师和统计师实行以考代评,高级统计师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正高级统计师一般采取评审方式。同时,研究机构建立了以同行专业人士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综合运用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等多种形式,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获得统计专业资格
获得统计专业资格的人员不仅需要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还需要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决定其职务和工资待遇。获得统计专业资格的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中担任相应职务,但该资格并不与工资待遇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