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计师考试科目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用书、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3个级别。
初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设置《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和《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
中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设置《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和《统计工作实务》2个科目。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设置《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1 个科目。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为非滚动管理,各级别考生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二、统计师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1.初级资格考试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3.高级资格考试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