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规定依据考生类型的不同分为三种情况,参加四科考试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参加两科考试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具体说明请见下文。
(1)一级建造师成绩推行滚动管理,参加四个考试科目的人员要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全部科目考试。能一年考完四科,也能在两年内考完四科。假如没有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则已取得的成绩会被作废。
(2)一级建造师免考后需要一年内完成考试,拿到免考资格后,要求考生要一年之内完成剩余科目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情况下,无法拿到一级建造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3)增项考试不推行成绩滚动管理,考生要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
一建建设工程经济试卷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卷满分130分,合格标准为78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卷满分130分,合格标准为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满分160,合格标准为96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并实施的,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考试,合格分数全国统一。
一级建造师各个地区考试通过率是不一样的。尽管一级建造师全国的考试内容是一样的,但是因每个省份报名人数、合格人数存在差异,所以每个省份的考试通过率都是不一样的。一般单科通过率在10%-15%,4门课程的综合通过率在3%-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