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应通过新系统提出注册申请,其聘用企业确认后,通过新系统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个工作日以内给出书面决定,并要向社会公告,不再公示审核意见。
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申请注册的人员和企业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查询相关审批工作进度。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请在页面右侧的“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就好。
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使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原始密码为7个0。
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增项注册”选项,将有关增项专业的信息:申请增项注册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编号、签发日期等等填写完毕后点击“增加”,全部内容填写完整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
一级注册建造师通常是有有效期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为3年,申请考生自从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超时未申请者应该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