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采用新系统进行注册申请,其聘用企业确认以后,通过新系统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个工作日以内给出书面决定,并面向社会公告,不再公示审核意见。
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申请注册的人员和企业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查询相关审批工作进度。
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一级建造师进行增项注册时要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
2、《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
3、增项专业的《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4、如果逾期没注册,还要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与复印件,逾期是指超过签发日期3年以上;
5、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6、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一级建造师证不注册不会作废,不过考生很长时间没有进行注册,且超出规定的时间注册的话,要求持证人参加继续教育才能继续注册,一级建造师证注册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