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方式有3种:
1、考生个人领证: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考试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2、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3、部分省份可以通过邮寄的方法领取,请以官方通知为准。
一建证书发放期间,合格人员可前往规定地点领取合格证书,如个人没有办法领证时,也可由他人代领取(部分地区禁止他人代领证书)。一级建造师证书如需代领取,代领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其余如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等均不能领取,具体相关事宜请以当地相关部门通知为准。
1、申请人需受聘于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并跟企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4、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不是一致,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
5、建设部收到初审意见之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准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