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书一共有两种,分别为成绩合格证书和注册证书,这两种证书的有效期是有差别的,具体内容如下:1、一级建造师成绩合格证书是长期有效的。2、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满之前的三个月需要到注册机构办理延续注册手续。假如在一级建造师首次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的持证人,需要及时办理注册变更手续。
1、申请人需受聘于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是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并和企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是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4、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不是一致,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
5、建设部收到初审意见以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准予注册。
一级建造师一个人只能有一本,因为仅有一个身份证号,考到一建证书后每年都能考不同专业进行增项。增项注册可以选择多个专业,并且可从事多个专业工程的施工管理,但是不能同时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