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书一共有两种,分别为成绩合格证书和注册证书,这两种证书的有效期是有差别的,具体如下:1、一级建造师成绩合格证书是长期有效的。2、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有效期是三年,在有效期满之前的三个月需要到注册机构办理延续注册手续。若在一级建造师首次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的持证人,需要及时的进行办理注册变更手续。
1、受聘于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并跟企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来提出申请。
3、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4、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
5、建设部收到初审意见以后,20日之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准予注册。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是由住建部跟人社部共同组织的执业资格考试,满足报考条件并且通过考试后用来颁发给应试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此证书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是确定从业人员在具体单位从事执业活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