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书一共有两种,分别为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和注册证书,这两种证书的有效期是不一样的,详细内容如下:1、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是长期有效的。2、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为三年,需要在有效期满之前的三个月需要到注册机构办理延续注册手续。倘若在一级建造师首次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的持证人,需要及时办理注册变更手续。
1、申请人需受聘于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并和企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3、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4、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
5、建设部收到初审意见之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学科。
申请人自一建资格证书签发当天起3年内可申请一建证书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上交有关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具备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