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级建造师分数公布日期为2023年12月上旬,具体的时间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告为准。请参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按照有关规定,一级建造师考试分数公布之后,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的话,可以在成绩公布三十天内,按照当地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
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规则按照考生类型的不同分为三种情况: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实行为期两年的成绩管理,参加两个科目考试的免考考生实行为期一年的成绩管理,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四个考试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之内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可以一年考完四科,也可以在两年之内考完四科。如果未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之内通过考试,第一年已取得的成绩将会被作废。
2、一级建造师考生获得免考资格之后,要在一年之内完成剩余两门科目的考核,若考核不通过,将无法获得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3、增项考试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之内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