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规定依据考生类型的不同分为三种情况,参加四科考试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参加两科考试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具体说明请见下文。
(1)一级建造师成绩推行滚动管理,参加四个考试科目的人员只能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全部科目考试。能一年考完四科,也能在两年内考完四科。假如没有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则已取得的成绩会被作废。
(2)一级建造师免考后需要一年内完成考试,拥有免考资格后,要求考生需在一年之内完成剩余科目的考核,考试不达标的情况下,无法拥有一级建造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3)增项考试不推行成绩滚动管理,考生只能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
一级建造师增项科目仅需考相应专业的实务科目,一级建造师工程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这一科的总分为160分,合格标准为96分,因此增项考试的合格标准为96分。
一级建造师各个省份考试通过率是不一样的。尽管一级建造师全国的考试内容是一样的,但是因每个省份报名人数、合格人数存在差异,所以每个省份的考试通过率都是不一样的。一般单科通过率在10%-15%,4门课程的综合通过率在3%-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