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中山考区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全市共362人合格,公示期12月6日至12月19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上述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中山考区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362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9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311室,联系电话:0760-88230675(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周六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期间,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集中受理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成绩复核
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23.56.228.71:82/),提交申请。
五、证书发放
该项资格考试我省试点证书直邮。公示期间,全科成绩合格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点击详见:证书直邮服务须知)。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人员,其证书直邮申请予以受理。
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人员的证书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依申请邮寄或现场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发布的通知。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联系电话:0760-89817185(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周六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附件:中山考区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hrss.zs.gov.cn/tzgg/tz/content/post_2350517.html。
【答疑】一建有一门没有考过需要全部重考吗
一建有一门没考过不需要全部重考。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两年有效,其中有一门没过,只要在规定的考试年度内报考并通过即可。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其必须在一年内通过相应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