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复核的时候,需经过提交申请及材料、等待结果、查询结果等步骤。详情如下:
1、如考生对于成绩有异议,应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核申请表等资料到人事考试部门申请登记复查试卷;
2、各局级单位统一汇总后,向考试中心提出查分申请并且附要求查分的考生名单;
3、考试中心将安排专门人员对于相关试卷进行复查,并且将复查结果通知各地考试管理机构;
4、复查结果将在受理日期后一个月左右通知考生本人。
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复查时间在成绩公布后30天内,具体的时间规定、操作流程请以当地人事考试网公布的通知为准。
如果参考人员成绩不合格,千万不可灰心丧气,可以先通过成绩复查看看成绩登记是否有误,如果复核没成功,再开始准备新一轮的学习!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只限于主观题科目。该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是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是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
需注意,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是否有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