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复核时,需经过提交申请及材料、等待结果、查询结果等步骤。具体见下方:
1、如考生对于成绩有异议,应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核申请表等材料到人事考试部门申请登记复查试卷;
2、各局级单位统一汇总后,向考试中心提出查分申请并附要求查分的考生名单;
3、考试中心将安排专门人员对于相关试卷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各地考试管理机构;
4、复查结果将在受理日期后一个月左右通知考生本人。
通常情况下,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公布后不久就会开始成绩复核了,通常复核开始时间在一个月以内。详细的复核时间需以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发出的通知为准。
温馨提醒:对成绩有异议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成绩复核,若超出时间范围,则视为考生对于个人成绩无异议,不再受理成绩复核申请。所以,想要进行成绩复核的考生一定要关注复核截止时间,切勿因为粗心大意错过哦!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客观题分数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成绩查询只限于主观题科目。该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是分数为零分,或者参加考试但是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人员可以申请成绩查询外,其他情况均不受理成绩查询申请。
需注意,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是否有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