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上中级经济师后,能获得国家的补贴。中级经济师按照国家规定享有一定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会由岗位津贴、交通费、书报费等构成。
在很多单位,中级经济师可以享受科级干部的待遇,达到退休年龄退休时,会按照退休时工资标准增加10%发给退休金。
中级经济师技能补助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领取,但是有没有补助要看当地规定,当前,很多省份是可以领取的,想要领取补助除了有中级经济师证以外,这些条件也要满足:
1、企业在职员工。
2、从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交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参保时间计算到申请当月的月底)。失业保险关系从省外转入我省的企业职工,其在省外的参保时间可合并计算。
部分地区有技能补贴政策的,但并不是所有省市都有发布相关文件。注意的是,有些通知里说的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未说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济师属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评价类)证书,不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目前,仅有小部分地区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纳入了技能补贴范围,所以广大考生在查看当地官方通知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如果您所在的地区未发布技能补贴公告,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其他有关部门咨询有没有这项政策,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的方式进行了解。
通常人社部门对职工提交的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进行核查,通过审核的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争议的于次月下旬发放。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可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中,请确保社保卡开通金融账户。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 [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全国中级经济师考试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有关于考试的实施部门、科目、报名条件、报名办法、成绩和证书管理办法等,都由这一部门统一制定与调整。
各考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相继按照国家人社部的要求做好考试安排,如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并将于确认后对外公布相应的考务通知。
各地考生此时需按照所在地人社部的考务通知按时进行报名操作,按时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人社部会统一安排成绩查询入口,并为通过考试的考生统一印制资格证书,供考生按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