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各科及格标准按试卷满分60%设线,各科试卷满分均为140分。即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门科目的合格标准为84分。
贵州中级经济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定为75分。重庆市中级经济师对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划定的合格标准是在国家合格标准的基础上,降低3分(即81分)。
省内“自控线”比国家合格分数线要低,但其有效范围只是在省内可用,适用范围比较小!并且,如贵州省内自设合格分数线之后,省内合格成绩不实行周期滚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