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根据试卷总分60%划定分数线,各科目试卷总分均定为140分。即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门考试科目的合格标准定为84分。
贵州中级经济师考试各个科目的合格标准设为75分。重庆中级经济师对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划定的合格标准是在国家合格标准的基础上,再降低3分(即81分)。
省内“自设线”比国家成绩合格线要低,但其有效范围只是在省内可用,适用范围比较局限!而且,拿贵州来说,省内自设成绩合格线之后,省内合格成绩将不实行周期滚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