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两个科目:
1、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
2、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根据以上规定,有高级工程师证可以免考《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两个科目,只需要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两个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