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七个专业类别。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8日
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10月29日
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一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免试两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