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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入口已于2023年8月16日9:00开启

2023-08-16 09:28  ·   邓玉洁  ·   来源:天穆网
?内蒙古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入口已于8月16日开启,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9:00—8月31日24: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24:00。

内蒙古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入口已于8月16日开启,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9:00—8月31日24: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24:00。

报名相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

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2023年度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行业界定表”,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为做好考试报名相关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了《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附件2),请各地依照执行。

(二)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一科”。关于“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事宜,可登录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网站(www.ceeaa.org.cn)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四)告知承诺制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

报考人员要及早注册或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报名时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我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9:00—8月31日24: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24:00。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名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六)现场核查

对于报考级别为免科,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撤回承诺申请,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 2023年8月31日—9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免二科级别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6.报考免一科级别的报考人员,需携带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7.报考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已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8.报考条件中要求具备的其它材料。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七)准考证下载

2023年10月24日—2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