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由执业单位许可;
5、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只有满足上述要求,才能办理执业药师注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中明确省级药监部门为执业药师注册的实施机关。《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中要求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察管理工作。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是五年。根据最新《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第十六条,新规规定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从三年改为五年,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依照规定,执业药师应当妥善保管《执业药师注册证》,不能买卖、租借和涂改。若发生损坏,当事人应当尽早持损坏证书向原发证部门申请换发。若弄丢证书,当事人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