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册信息查询时,考生需进入执业药师注册平台(http://zyys.nmpa.gov.cn/),在信息查询栏目里选取申请的注册类型进行查。
考生们在注册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时,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显示的注册类型不正常,可拨打技术服务电话:010-60958353进行相关的问题咨询。
执业药师注册的设定依据主要是: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对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第950项,执业药师注册。
3.《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4.《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第四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近些年来国家对执业药师更加重视,执业药师从业人员全都需要进行信息注册,便于统一管理与政策通知。
有下面这些情形之一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给注册执业药师: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相应业务工作的;
3、受到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那天到申请注册那天不满三年的;
4、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
5、最近三年有新增不良信息记录的;
6、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他情形。
在注册执业药师时,需要核对注册要求,以免影响正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