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册信息查询时,考生需要进入执业药师注册平台(http://zyys.nmpa.gov.cn/),在信息查询栏目里选择申请的注册类别进行查看。
考生在注册执业药师时,如果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显示的注册类型出现异常,可以打技术服务热线:010-60958353进行相关的问题咨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中明确省级药监部门为执业药师注册的实施机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中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有以下这些情形之一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注册执业药师: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相应业务工作的;
3、受到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那天到申请注册那天不满三年时间的;
4、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
5、最近三年增加了新的不良信息记录的;
6、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他情形。
在注册执业药师时,需要核对注册要求,以免影响正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