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证书是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放的,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是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执业药师证书的领取流程:
1、当地执业药师证书领取通知公布后,选择合适的领证方法;
2、根据通知要求及领证方法,备好领证所需材料;
3、携带相关材料在要求日期内去指定地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选择邮寄领取证书的考生注意收取快递。
在领取执业药师证书时,需要准备好领取材料,防止影响正常的领取。
执业药师证领取一般从考试第二年4-5月开始。领取方式分为现场领取或者邮寄,大家可以自行决定。具体以当地人事考试网或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通知为准。
执业药师注册的设定根据主要是: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对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第950项,执业药师注册。
3.《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4.《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号)第四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近年来国家对执业药师更加重视,执业药师从业人员全都需要进行信息注册,以便统一管理和政策通知。
执业药师注册内容涵盖执业地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单位这4个方面。其中包含的信息需按照要求依次填好,仔细核对,避免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