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证书是由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放的,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执业药师证书的领取流程:
1、当地执业药师证书领取通知公布后,选择合适的领证方法;
2、根据通知要求及领证方法,备好领证所需资料;
3、携带有关材料在要求时间内去指定地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选择邮寄领取证书的注意收取快递。
在领取执业药师证书时,需要准备好领取材料,以防影响正常的领取。
执业药师证书领取一般从次年4-5月开始。领取方式分为现场领取或邮寄,大家可以自己挑选。具体以本地人事考试网或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通知为准。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是五年。参考近期《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第十六条,新规规定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从三年改为五年,需要延续的应该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之内,朝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执业药师在相同的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者是执业范围的话,应到原来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