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证书是由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颁发的,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是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事宜。
执业药师证书的领取流程:
1、当地执业药师证书领取通知公布后,选择合适的领证方法;
2、根据通知要求及领证方法,备好领证所需材料;
3、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去指定地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选择邮寄领取证书的考生注意收取快递。
在领取执业药师证书时,需要准备好领取材料,以防影响正常的领取。
执业药师证领取一般从考试第二年4-5月份开始。领取方式分为现场领取或者邮寄,大家可以自己选择。具体以本地人事考试网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通知为准。
执业药师注册内容有执业地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单位这4个方面。其中包括的信息需根据要求按顺序填好,仔细核对,防止错误。
执业药师如果是在相同的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是执业范围的话,要到原来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