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证书是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发放的,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
执业药师证书的领取流程:
1、当地执业药师证书领取通知公布后,选择合适的领证方法;
2、根据通知要求及领证方法,准备好领证所需资料;
3、携带相关材料在要求时间内到指定地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选择邮寄领取证书的注意收取快递。
在领取执业药师证书时,需要准备好领取材料,以防影响正常的领取。
考生可以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具体的领取日期与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当地的领取通知为准,请考生时刻关注相关消息。
执业药师注册申请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获取《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由执业单位允许;
5、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只有满足以上要求,才能办理执业药师注册。
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者是执业范围的话,必须去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