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执业药师成绩已经公布,目前已有16地明确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将进行资格审核,请已通过考生注意准备审核材料:
1、青海
对本年度成绩合格且可以领取证书人员进行考后报名资格的复核工作,请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按时进行复核,逾期将影响证书发放。
单独划线合格人员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考后复核公告,按时完成考后复核,逾期未复核将影响合格证书发放。
2、陕西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
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对该年度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复查,如果存在报名资格存疑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或者发送短信的方式告知其提供补充材料,未接到通知人员不需要提供补充资料。
复查结束后将公示拟合格人员名单,请保持报名留存手机号畅通并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3、重庆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4、辽宁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考试报名资格核查和日常监管、以及成绩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复核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5、北京
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beijing.gov.cn/,下同)“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成绩查询”栏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江苏
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11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12月上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7、西藏
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请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照中心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取消考试成绩或不予核发证书。
8、广西
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广西数智人社社保缴费业务系统、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相关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报考人员填报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工作年限等报考信息真实性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
须进行考后重点核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承诺核查”栏目公布,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9、湖南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及时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名单公布后15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5类报考人员原则上需要参加考后核查。人员名单、核查时间和具体要求以各市州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考后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四川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11、河南
核查安排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成绩出来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考生须在此时间之前将核查材料准备齐全)。考生应随时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和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执业药师”专栏核查公告。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2、广东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报考资格在线核查”栏目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13、山西
资格审核: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14、浙江
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等证书(证明)无法核验、免两科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成绩合格后,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相关考区药品监管部门另行通知。
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
15、贵州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851-86807315、86807192、86807441)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资格复核、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16、海南
考后复核。成绩公布后,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资格复核人员,须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2024年执业药师成绩查询时间
2024年执业药师成绩已经公布,入口自2024年11月20日10时起开放,请您自行查询,您也可以点击查看>>>2024年各省执业药师成绩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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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成绩有效期
执业药师成绩有效期分考全科和免二科两种情况。
考全科的成绩有效期为四年;
免二科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考全科: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以4年为一个周期,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免二科: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以考全科为例:
执业药师的考试实行4年滚动周期,从报考的第一年考试开始算起,考生需要在连续的4年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才能拿到执业药师的资格证书。
在这4年的时间里,考生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有效保留,参加全科考试的考生,需要考4个科目。
例如:
某考生2022年参加考试,且通过了2个科目,2023年又通过了1个科目,但2024年和2025年都没能通过任何一个科目。
那么,到了2026年,第一年(2022年)考试合格的2个科目成绩作废,但2023年的1个考试科目仍然有效,考生需要在2026年通过除这个科目外的3个科目,才能顺利拿到证书,这就是滚动周期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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