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3年初级经济师考试分数合格标准为该科目考试试卷分数的60%,即84分。考生只有达到或超过84分才能视为考试通过。考试合格后,考生可以申请领取初级经济师合格证书。
初级经济师合格证书的领取通常在考试成绩发布之后的三到四个月开始陆续进行。具体的领取时间需要以当地公告为准,一般在次年4-6月之间。领取证书的方式有两种:现场领取和邮寄服务。
现场领取的场所通常为当地人事考试中心。个人领证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进行申领。他人(单位)代取需要代取人与持证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但有些省份不允许他人代取。
邮寄服务是一些地区提供的领证方式,如上海、天津、重庆等地。考生填报邮寄地址,并缴纳相应的邮费,就可以等待证书寄出。
初级经济师证书长期有效,但需要每五年重新登记一次。持证人应当在获得登记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初步登记申请,登记有效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