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已下发到我省,各市州考办领取证书时间:2023年2月15至2月20日,
考生领取证书时间: 2023年2月21日至4月30日。
各市(州)、格尔木市、青海油田考办务必于2月20日前到省财政厅会计处领取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证书,抓紧做好证书发放工作。考生领取证书通知将在“青海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布。
证书发放地点及联系电话
西宁市:西宁市财政局会计局 电话: 0971-6310707
海东市:海东市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 0972 -8612923
海西州:海西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 0977-8226948
海南州:海南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 0974-8515612
海北州:海北州财政局综合科 电话: 0970-8644022
黄南州:黄南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 0973-8722204
果洛州:果洛州财政局会计局 电话: 0975 8381472
玉树州:玉树州财政局监察科 电话: 0976-8822413
格尔木市:格尔木市财政局 电话: 0979- 8412752
青海油田:青海油田人事处 电话: 0937-8934479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需在证书信息上传后登录该网站,查看证书真伪、编号、管理号等信息,也可下载并打印证书,以备求职、升职、评优时用。
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考点所在地财政部门领取;成绩合格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前往考点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证书。
根据(人社厅发[2017]141号)文件精神,考试结束满五年仍然没领的,由当地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所以初级会计考试结束满五年依旧没领取的,初级会计证书会被作废。各省领取时间限制略有不同,以领取证书通知规定的期限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