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资格证书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好后运抵我省发放(约在10月份前后),领证通知请关注湖南省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通知公告栏目。
通过初级会计考试之后,就该领取证书了,证书的申领方式主要有下列两种:
1、现场领取:本人领取证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合格成绩单等有效证件。本人无法到场领取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进行领取,他人需要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持证人有效的身份证、持证人的合格的成绩单进行领取。
2、快递邮寄:部分地方开通了这种取证方式,但部分地区可能无法提供相关业务处理。可以直接在网站上面进行申请即可。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逾期未领取是会作废的。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文件精神,考试通过后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
在此建议初级会计考生及时留意领证通知,如果错过了领证时间,务必及时和考试管理机构取得联系,咨询是否有解决办法。
申领初级会计合格证书的方法,很多考生都非常关心,初级会计证书申领有以下三个步骤:
1、网上申请。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登录当地的官网会计管理页面,点击“证书申领”,申请人输入18位第二代居民身道份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后,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申请人如实填写证书申请表相关信息,然后保存提交并打印。
2、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规定的材料前往考试报名所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需要带的材料包括证书申请表、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证书申请表内其他信息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3、领取证书。市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验证,符合条件的给予发放会计证书。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是一直有效的。只要通过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即可取得合格证书,且该证书永久有效。
但是需注意,取得初级会计证书及职称之后,持证人应当定期完成证书登记,并按规定进行继续教育。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其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包括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以及正高级职称,因此,在校生获得初级会计证后也是需要继续教育的。
初级会计证是全国通用的。初级会计证是由人事部与财政部共同印刷制作的,向两门科目都合格的考生颁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能够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考生能实现跨地域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