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4.在我市上学、居住或从事会计工作,且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在校大学生可以报名,在填写报名信息表时学历需要选择高中毕业,还没有毕业的大学生不得选择还没有取得的证书,尚未取得对应学历的考生不能凭借在读证明等材料作为学历证明材料进行考试报名。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报名条件,慎重报名,对报名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人员,最终考试成绩无效,不能取得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