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学历要求
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它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1.学历方面说明
学历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的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均等同于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学历。满足这一条的考生,基本都可报考。
不可报考学历:初中学历不可以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2.专业方面说明
非会计专业允许报名初级会计师,对专业没有要求,任何专业考生都可以进行报名。
在校大学生可以报名,在填写报名信息表时学历需要选择高中毕业,还没有毕业的大学生不得选择还没有取得的证书,尚未取得对应学历的考生不能凭借在读证明等材料作为学历证明材料进行考试报名。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对学历审核还是比较严格的,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报名条件,慎重报名,对报名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人员,最终考试成绩无效,不能取得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毕业证丢失的可以出具人事档案中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者提供对应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非学校)开具的学历或学位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提供学信网(有学位要求的可提供学位网)上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