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称分类
会计人员职称层级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形成了初级、中级、高级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的会计人员职称评价体系。目前,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
2. 考试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分别对应初级、中级、副高级会计职称的任职资格。初级会计、中级会计资格实行全国统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通过后可以继续考中级会计职称、高级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考试,报考中级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不用取得初级会计证书才可报考,只要满足对应级别考试条件就可以。
3. 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的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助理会计师和初级会计师是指同一个考试,名称没有区别。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合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颁发,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