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均能够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名要求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是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以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或是电子合格证明,该证书或电子合格证明在全省范围有效,并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开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两门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公共内容,《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内容。
1、打开本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页上的“报名入口”进入页面。
2、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首次注册的考生点击“注册”按钮之后,进入报名协议网页,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确认接受报名协议。
3、报考人员阅读注册注意事项之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网页,报考人员根据右侧显示录入说明进行数据录入,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输入考生身份、学历、学位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报名信息录入。
4、信息审核通过之后缴费,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科目是客观题,《安全生产实务》考试科目由客观题与主观题组成。客观题包含了单项与多项选择题,主观题包含了简答题、辨析题与案例分析题。
客观题部分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会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
初级安全工程师包含七个专业,分别是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含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