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均能够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名要求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是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或是电子合格证明,此证书或电子合格证明在全省范围有效,并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开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两门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分成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含消防安全)7个专业。
1、打开本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页上的“报名入口”进入页面。
2、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首次进行注册的考生点击“注册”按钮后,进入报名协议页面,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确认接受报名协议。
3、报考人员查看注册注意事项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页面,报考人员根据右侧显示录入说明进行数据录入,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重新输入考生身份、学历、学位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报名信息录入。
4、信息审核通过后缴费,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
初级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时长为2小时,《安全生产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如果用电子化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可以酌情缩短。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只举办一次,由各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真实情况自己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