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标准之一的报考人员,均能够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增报专业报考标准
已取得某一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或电子合格证明,该证书或电子合格证明在全省范围有效,并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免试要求:已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能够免试公共科目,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这一科。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分为2个半天进行,通常上午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下午考《安全生产专业实务》,部分省份考试顺序会调整,具体请以本省公告为准。
1.初始的注册申请表一份;
2.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与任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聘用文件(复印件)、以及聘用的相关证明;
4.有效证件,通常来说为个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 近期且清晰的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
初级安全工程师报名材料具体要求以当年各省公布考务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