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均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或电子合格证明,该证书或电子合格证明在全省范围有效,并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有两个科目,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公共科目,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则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又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以及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七个专业。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区域性考试,各地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由各省市人事考试部门举办。因此,考生需要登录当地的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生要确定好自己是否符合报考的条件,然后登录本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分七个专业,分别是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