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均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或电子合格证明,该证书或电子合格证明在全省范围有效,并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有两个科目,分别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公共科目,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则是专业科目,包括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以及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这七个专业。
1.初始的注册申请表一份;
2.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以及聘用的相关证明;
4.有效证件,一般为个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 近期且清晰的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材料具体要求以当年各省公布考务文件为准。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务》两个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单选题70道,每道1分;多选题15道,每道2分;《安全生产实务》单选题20道,每道1分;案例分析题4道,每道20分。
根据相关规定,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只举行一次。具体的考试时间由各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自行设置,并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