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均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或电子合格证明,该证书或电子合格证明在全省范围有效,并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免考一科的条件是:已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这一科。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一共包括两门科目,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务》。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公共科目,另外一门科目是《安全生产实务》,这是一门专业科目。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属于区域性考试,是由各省人事考试网自行组织,因此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入口是各地的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