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增专业”级别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专业科目,方为合格。
(二)考生可于2024年9月上旬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三)按照《关于启用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1〕5 号)和《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 号)精神,北京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考试合格者,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栏目,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资格证书或电子合格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