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分为A、B、C三类,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查与公务员职业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五个部分。
申论主要考查从事机关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主要考查报考者的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
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某个月份举行,具体时间由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