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考试每年一次,考试时间在每年的十一月份进行。
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五个部分。
申论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还需要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