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务员考试科目主要为行测和申论。
行测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简称,主要考查与公务员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
申论是测查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
申论考试按照县(区、市)及以上机关、乡镇机分级命制。
此外,新疆公务员考试还包括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机关实际工作能力,包括对社会话题、社会热点的分析,对机关人际关系的处理,对突发情况的应对与处置,言语表达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