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
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省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
省属基层单位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须统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其他招录机关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