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考试是每年举行一次的。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的笔试部分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采用分类分级考试的方式,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考生除了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要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查与公务员职业相关、适合通过笔试方式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五个部分。A类、B类、C类试题都包括这五个部分内容。
申论主要考查从事机关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
A类主要考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贯彻执行能力、问题提出和解决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B类主要考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C类主要考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应用写作能力等。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主要考查报考者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