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考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是公共科目之一,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考生的行政职业能力,包括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申论是公共科目的另一部分,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考察考生的写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题目一般与当前社会热点或实际工作相关。专业科目考试根据不同职位的专业要求而定,包括法律、经济、外语等多个专业,考试时限和满分均不相同。
考生报考增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时,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成绩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成绩合成,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总成绩的25%,专业科目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背景选择相应的职位进行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