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等,考试时间为3月16日至17日。
根据不同级别的职位分类,考试科目也有所区别。市级以上普通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教辅人员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省市卷)两科。
县级普通职位、乡镇(街道)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县乡卷)两科。法院、检察院普通职位、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警犬技术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招警专业科目》三科。
考试时间一般在7月份,笔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考区、各市州考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为2小时,申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