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电气工程师管理条例》,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免除基础考试,直接参加专业考试成为注册电气工程师。具体条件如下:
取得博士学位者: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硕士学位者: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者: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取得本科学历者:
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其他专业学历者: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中专学历者:
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