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有效期分为两种情况。对于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这意味着,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否则成绩将失效。而对于免考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一年为一个周期的非滚动管理办法。这意味着,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否则成绩将失效。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对于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其考试成绩也实行非滚动管理,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将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以上是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效期的相关规定,考生需按照规定及时参加考试并通过应试科目,以保证考试成绩的有效性。